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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老人算命不准报复杀害

女子因老人算命不准报复杀害

据新浪新闻报,2016年10月26日,广西省来宾市一公厕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案件:一老年妇女被一年轻女子持刀捅伤,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据多位网友爆料,事情发生在26日上午11点半左右,地点位于来宾市兴宾区河西大桥路与南京路交叉路口的一所公厕内。

来宾日报记者采访现场群众了解到,死者60多岁,生前在附近摆摊算命。当其进入公厕后,凶手即尾随进入厕所内,并在厕所内将老人捅伤致死。

至于行凶原因,有群众介绍称是由于凶手前段时间找过老人算命,因觉得其算得不准,即伺机找老人报复。也有群众表示,凶手患有精神病,之前曾与老人有过接触,后心生不满将老人捅死。目前,这两种说法均未得到警方证实。

另据现场群众介绍,凶手行凶后很镇定,并没有马上离开现场,后被群众发现报警并将其抓住。

故意伤害致死量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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